- 索 引 号:01152200/2018-00486
- 发布机构:行署办公室
- 文 号:兴署办字〔2018〕104号
- 发文日期:2018年11月19日
- 主题分类:农牧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
今年是国有林场改革工作?#23637;?#20043;年。按照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2018年11月30日各盟市要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各项任务,并向自治区提出验收申请。盟委、行署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组织开展了督查督导和调度推进,我盟国有林场改革工?#39749;?#24471;了阶段性成效,但个别地区仍然存在改革进度滞后的问题。为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方案》要求,加大督导力度,确保顺利完成改革任务,现将全盟国有林场改革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截至11月19日,全盟32个林场(局)中只有1个林场完成改革任务,完成率仅3%,据全区49.6%的完成率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全区排最后一名。
(一)国有林场改革全部完成,但未履行验收申请的有: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扎赉特旗。
(二)国有林场改革基本完成,正在开展查缺补漏的有?#21644;?#27849;县、五岔沟林业局、白狼林业局。
(三)国有林场改革任务未全部完成的有:科右前旗、科右中旗。
当前,国有林场改革处于冲刺阶段,各旗县市人民政府、五岔沟林业局、白狼林业局要认真对照国家和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办法》和《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做好国有林场改革验收自查工作的通知》(行署电发〔2018〕14号)要求,尽快查漏补?#20445;?#20840;面落实各项改革举措,于11月21日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并以政府名义向盟国有林区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附验收自查报告和验收?#29287;?#28165;单。对于改革重视不够、决心不足、推进不力、进展滞后的旗县市和部门,盟行署将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特此通报。
2018年11月19日